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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组织机构
作者:admin  来源: admin  发布日期:2009-9-21

1、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领导小组

职责:宏观规划建设方向;组织协调、指导资源建设和信息服务;协调网络通道使用;协调与有关部委、单位、地方主管部门的关系等事宜。

组 长:孙家正(文化部部长)

副组长:金立群(财政部副部长)

周和平(文化部副部长)

成 员:张少春(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)

李 雄(文化部计划财务司司长)

陈琪林(文化部社会文化图书馆司司长)

周小璞(文化部社会文化图书馆司副司长)

杨炳延(国家图书馆党委书记、常务副馆长)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文化部。其职责是:组织起草建设规划和编制实施方案;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;制定年度工作计划;制定国家中心章程,监督国家中心的运行;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等。

2.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

职责:协助领导小组对"共享工程"的规划、实施方案、资源建设、标准规范、技术路线等重大问题给予咨询。专家咨询委员会由文化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。

顾问:

胡启恒(中国科学院院士)

李国杰(中国科学院院士)

汪成为(中国科学院院士)

主任委员:

孙承鉴(中国数字图书馆工程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、研究员)

成员:

镇锡惠(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总监、高级工程师)

杨力舟(中国美术馆馆长、一级美术师)

薛若琳(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、研究员)

韩宝强(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副所长、副研究员)

缪其浩(上海图书馆副馆长、研究员)

陆行素(天津图书馆馆长、研究馆员)

李东来(辽宁省图书馆副馆长、研究馆员)

莫少强(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副馆长、副研究馆员)

常 林(首都图书馆副馆长、副研究馆员)

郑智明(福建省图书馆馆长助理、副研究馆员)

赵红川(四川省图书馆馆长助理、副研究馆员)

3.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国家中心

国家中心设在国家图书馆内。主要职责是:负责工程实施的技术路线;组织起草有关项目管理办法与验收办法;制定、推广有关标准规范;具体组织全国性的数字资源建设;指导各省级分中心的业务建设;承担"共享工程"系统的日常运转工作。